玄妙?
楊帆不由一陣臉紅,嘴角抽了抽,畢竟是竊取了他人成果,況且只是個保甲制度而已,有什么大驚小怪的?
其實這種制度在秦漢之時就已經有了源頭,只是不完善而已。
秦漢時期的‘閭制’其實就有保甲法的影子。
秦漢時期縣下五家為保,五保為閭,四閭為族,分置保長、閭正、族正。
所以說,保甲法與閭制有相通之處。
據(jù)楊帆推測,王安石的保甲法可能就是根據(jù)秦漢時期的閭制改進來的。
保甲法由王安石始創(chuàng)后,傳至清朝發(fā)展到極致,保甲制度甚至在民國都還在使用,然而效果卻不是很好。
可對于初建的駿揚坊,小范圍使用,保甲法卻是好法,它可以在解決鄉(xiāng)里糾紛、勸導、教化鄉(xiāng)鄰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。
但保甲制度其弊端卻也很明顯,不能大力推廣,因為它限制了人員與資源的正常流動。
如果國家大力推廣、長期使用,會成為國家征收稅收以及征兵的阻礙,甚至會滋生腐敗之風,成為阻礙社會進步的一大毒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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