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富貴叔就是能,能把野豬崽子養的這么大,六妮兒就不行,他的野豬崽子干吃不長肉。”
“叔爺你家這小野豬多少斤了啊?”
“五十多斤了吧。”
“哇,都五十多斤了,殺了和誰家分么……”
“不分,我們自家吃。”
“啊,你自家殺豬咋也去戲臺殺哩?怎么不在家里殺,殺完就煮肉吃,多方便。”
“哈哈,你娃還知道方便啊。”陳凌笑著彈了這小娃的腦殼一下,“你立獻大伯忙,別家都等著他和跟你老膩歪叔爺殺豬呢,可叫不到家里去。”
農村殺豬,整頭豬一家子吃不下,也沒那個經濟條件。
往往是三家、四家甚至五家商量好,幾家合起來殺這一頭豬,殺完再分肉,分到肉后給養豬的人家錢或者糧食都可以。
不過以前的時候,老發生啥分肉不均的事,你的肥了我的瘦了,本來殺年豬是高興事,最后卻鬧的不愉快。
連殺豬匠也要被人說幾句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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