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說你,你還回來干啥,回來就把家里鬧的不安生。”
“你是不是非得把你娘氣死,你才高興?”
“嫌家里窮,嫌你老子娘沒本事,嫌這嫌那,你別回來啊,你不認你爹,你不認你娘,不認俺這個臟老婆子,在外邊過好日子不是更好?”
王立獻家早上吃飯的時候還在吵,一頓飯吃了快兩個小時,饅頭粥都涼了,但誰也沒心思吃。
“奶奶,博明家里真的是正經人家,現在大城市里的年輕人都這么打扮,就是時興這個。”
“唉,算了,你們沒去過大城市,說了你們也不懂。”
幾年沒回家,三妮兒倒是出落的很漂亮,她原本就是五個女兒中最好看的,現在經過外面大城市的洗禮,氣質上也比鄉下人好一大截,加上時髦的打扮,跟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婦一比,就像是一群土雞里掉了只白天鵝進去。
只是這個時候,她滿臉的倔強和無奈,似乎覺得和家人很難溝通。
在她身后的竹椅上,坐著個年輕的小子。
這年輕人二十五六歲的年紀,個子不高不矮,中長發,戴鴨舌帽,身上是牛仔外套,左耳戴著大耳環……
要是讓陳凌用一句話形容的話,就是略顯古早的搖滾穿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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