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譚先生,這依舊不是我們需要的,殲-11B不適合伊朗空軍,我們想要殲-16。”卡達爾面露失望之色,沒有繼續賣關子,直言強調此行的核心目標。
經過前期的篩選和考察預研,伊朗空軍采購核心對象只有兩個——俄制蘇-35,中制殲-16,其中更為偏向航電先進和具備智能化的殲-16,而非裝備117S二元矢量引擎的蘇-35。
殲-11B?
這種性能落后脫胎于側衛家族的重型戰機,遠遠無法滿足新世紀的要求。
現在是2019年,還有一個多月就要跨入2020年,不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末令全世界驚艷的眼鏡蛇機動時代。
雖然咱們落后,可不是傻子。
買殲-11B回去干什么?
要買就要買最好的,高精尖產品,符合時代潮流和伊朗空軍的未來需求。
“抱歉,卡達爾將軍,殲-16列入我軍一類武器禁止出口名單,我們無法向貴方銷售殲-16。”譚青微微搖頭,毫不客氣的回絕道。
殲-16,這同樣是沈飛不可違背的底線。
殲-11B隨便賣,能賣出去是突破預期,能賣幾十架是有本事,能賣幾百架,坐等立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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