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俊揮舞匕首,卻難敵經驗老道會擒拿的警察。
只幾秒鐘的工夫,他便被制服在地,并戴上了手銬。
一警官被他匕首劃到而掛彩,但好在傷勢不重。
這一切,都正是陶然要的。
陳俊有多惡,只有方雯知道。
一般的罪罰,能有多大的懲戒?
要做,就做大的!
狗咬狗?遠遠不夠!
另外,勒索要挾詐騙這樣的經濟懲罰同樣不夠,只有殺人害命才是重罪!比如此刻!
現下陳俊的罪,是需要好幾張紙來寫了。
多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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