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靜文和趙玉剛、胡利等人面臨的情況就是這樣的。
他們一方是工作人員,有監督的義務,一方是媒體記者,又揭露社會黑暗和不公的義務。
這是他們的工作,他們做這件事有理有據的。
基金公司起訴,那就宣傳開正大光明的,上交所不管,但是總會有人站出來的,通過正義的方式,讓這些基金公司接受處理。
而不是自己出面給基金公司施壓,讓基金公司閉嘴,偃旗息鼓。
那樣的話,最后基金公司依舊我行我素的這樣做事,自己也不是監督部門,手哪里能夠伸的那么長。
再說這樣做下去的,哪怕就是做的再多,將來也會有人看自己不順眼,覺得自己做的是錯的。
歸根結底就是程序上的錯誤,不是你管的事情,你就不能夠出手,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情才是最正確的。
上一次石油的事情,自己背地里出手,結果到現在還在和常江集團談判,雖然常江集團,石油那邊都沒有證據,最后吃了啞巴虧,但是并不代表自己做的事情就合適。
所以現在姜小白也明白了,可以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,但是千萬不能夠做不該自己做的事情,最多也就是隱蔽的推波助瀾一把就算是可以了,再多的那真的就是多做多錯了,不管對錯。
這就像是普通人去插手人家家務事一樣,不管對錯最后一定是錯的,最后一定會落下埋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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