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,自然是所里出的。總不能讓他們病死在所里。
實際上,西所的很多經費,都用來治療這些病秧子了。
正是因為這種政策存在,有些窮人治不起病,干脆犯了事,到西所免費治病。
就算醫療水平不怎么樣,也比死在外邊更好一些。
當然了,隨著經濟的發展,這種人的數量越來越少了,前十年可比現在多得多。大萊國雖然貧窮,但這幾年的經濟,還是有所發展的。
另一方面,要是犯人在西所病死了,可能會帶來麻煩。
人都有生老病死的,但很多家屬不管這個,就是一個理由,人活著進監獄了,判個幾年刑,為啥病死了!
是不是被打死的,是不是沒及時治療?
甚至曾經出現過,有些犯人本來可以辦保外就醫出去治療,但家屬就不同意,結果囚犯不小心死在監獄了,家屬反倒屁顛屁顛過來要賠償來了。
這種人要是多了,讓人頭疼地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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