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個事兒呀,我們還真是很重視。集團公司和村里的土地租賃協議簽署后,當時曾有接近半年的公告期,而且我們按照民政部門的政策規定,還給了每家幾千元的遷墳補償。到了最后,對于確實沒人認領的墳頭,公司也沒有隨便處置,而是在外面找了地方,將它們集中遷了出去。這件事,集團公司應該是做到了仁至義盡。”周建平向楊文健說明事情的經過。
“你們在本地媒體公告,我們在外地也不知道呀!”
“這......,公司為了這件事也不可能在全國性媒體做公告啊!你家在村里沒有人了嗎?還有親戚朋友呢?他們也沒有通知你們一聲?”
“我們就兄弟倆,大哥楊文強在外地站住腳以后,我就跟著過去了,過了五六年,把兩個家庭和父母全都搬過去了。親戚朋友可能也沒有人關心這件事,我還是出差從東興市路過,昨天回村里走了一趟,剛聽別人說起才知道的。”
“你看這事兒弄的,我們真是一直很注重這件事,絕對不是故意對誰不敬。”周建平覺得很遺憾。
看來楊副主任是不達目的不肯罷休,但周建平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利益拱手相送,他除了考慮到上述經濟風險,有了那次跟城建環衛局羅科長的教訓,周建平還想到了法紀方面的風險,畢竟這樣的交易是見不得陽光的,盡管自己的蔬菜基地符合政府補貼條件,但參合進利益輸送,性質就不一樣了。
“請問楊主任,你還能想出別的什么辦法?”周建平道。
“比如說,類似于政府專項撥款,但需要你們公司的配合。”老楊略帶神秘地說。
“需要我們怎么配合?”
“虛構項目。”
“虛構項目?說的直白點,那不就是子虛烏有,弄虛作假,騙取政府資金嗎?”周建平壓低了嗓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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