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百平的現代化豪宅里,李朝正坐在整片落地穿前,從幾十層的高樓上俯瞰城市的夜景。他手里拿著紅酒杯,慢慢地晃著,并不喝。他不喜歡紅酒的味兒,遠不如白酒香烈,但是沒有人會對著一個舉著白酒杯的人說一聲優雅,有品味。
品味?這東西,這東西要來有何用?但是李朝享受他舉著紅酒杯,漫不經心,卻能輕易得到一堆人欣賞且羨慕的眼神。
人活著,是真好。
這才幾年,人類的科技發展已經進步到了如此程度,從前去哪都要靠走,騎馬,到騎車,再到汽車,而現在,只要有錢,可以買飛機,直接上天。
所以說,活著,那是真好啊。
他絕對不想死,榮華富貴,為所欲為的生活,他絕對不想結束,不想失去這一切。
李朝突然咳了起來,有點止不住,他隨手扔了紅酒杯,伸手輕輕捂在了嘴邊。鮮紅如血的酒液潑到了沙發上,濺到了地板上,頗為觸目。
咳了很久,他將手從嘴邊拿開。
手心里染上了一片紅色。
這具身體很快就要不行了。
這才短短的十來年,這種低賤的身體果然不好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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