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毛有些畏懼的看著李軒,剛才那種莫名被治住無法動彈的感覺,讓他有些驚慌,他差點就以為自己大白天遇見鬼了。
“你想不想成為音樂界的領軍人物?”
李軒雖然不懂音樂,可是看著散落在四周散落的曲子,略微看了一下旋律,發現都不錯。
一首好的旋律如波浪,有起有伏,最重要的是井然有序,而不是讓人感覺牛頭不對馬嘴,跟抽筋一樣胡拼亂湊。
從這些旋律可以看出,這卷毛每一首旋律,都有成為經典的資格,每一曲都很優美。
“你說的容易,我心直口快,這個毛病改不掉,我不是天賦不夠,不過是得罪了一個個前輩,路被他們封殺了,我再有才華,也只能是一個街頭歌手!”
卷毛終于不在裝傻,他嘆息一聲,顯得有些頹廢,不過他卻是握緊雙拳,顯得極為不甘。
“做人不懂得人情世故,在哪里都是受排擠的,你可以對沽名釣譽的前輩不屑一顧,但是何必非要說出口呢,與其靠嘴巴發泄不滿,你干嘛不用自己的實力去碾壓他們!”
李軒算是知道這卷毛是個什么人了,心直口快等于死的快,這是恒古不滅的道理,他也不喜歡這樣的人。
不過這人才華橫溢,倒是讓他想點撥一下,省得么一個音樂天才被埋沒了。
“我可以對他們不屑一顧,可是我看不起一些拿著別人寫的歌叫自己的歌,而且什么都不懂,只會唱,占著前輩的身份就對我說三道四!”
“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,自己有幾斤幾兩不知道嗎,就一個前輩老人的身份,就能為所欲為了,我呸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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