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?說了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,天下哪有這么巧的事?
臺灣有兩千三百萬人,nV人就有一千一百萬,再扣掉老弱婦孺不能交的算一半好了,就有五百萬的合適nVX,怎么就偏偏援交援到我妹妹勒?
五百萬分之一簡直跟中樂透頭獎機率差不多了,聽說這也是被雷電打到的機率。
說起我這個妹妹,也真教人傷腦筋,小時候家住臺南鄉下,家境并不是很富裕,兄妹倆每個月大概就只有各五百塊的零用錢而已,她經常沒幾天就將零用錢花光光,媽媽罵她不給她,就腦筋動到我的那一份,其實我也挺疼Ai這個妹妹,總是將我的零用錢也都給她了,習慣養成后,變成妹妹需錢花用時,就直接跟我要,若我沒有,只好跟媽媽要了再給她。
媽媽反倒怪我花錢太兇,要我學學妹妹少要錢,被冤枉就算了,這些事我都幫妹妹隱瞞了。
媽媽還真以為妹妹很乖勒!
我妹妹有念書的天份,老師說她的資質不錯,鼓勵去念臺北市的學校。
國中畢業后,果然也考取了臺北市立的專科學校,因為這樣,她必須北上住宿舍,我們也就不住在一起了。
頭兩年寒暑例假日,她還會回臺南老家住幾天聚聚,順便跟我要錢零花,但最近這兩三年除了過年,根本就不回家了,這么多年沒見到妹妹,感覺都有點生疏了。
今年妹妹大概也滿十九歲了吧?
事情的發生是這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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