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不器很高興,“網絡直播可以解決問題?”
斯科特·羅斯勞克解釋道:“對,可以解決,這是一個ott。網絡信號是通過光纖傳播,采用的是電信號,以光為信息載體來傳輸,激光頻率比無線電高多了。相比于衛星信號,這種模式信號的傳播速率更快,而且更穩定。”
周不器對這個就不太懂了,“所以說,如果網絡直播發展起來,未來會比電視直播延遲更低?”
“理論上是這樣的。”
“嗯,就像奈飛、那樣,體育賽事轉播,未來也會是流媒體的天下。”
“不過電視臺做不了,要由互聯網公司來運營。”
經過斯科特·羅斯勞克這么一番解釋,很多疑問就都解決了。
過去的電視賽事直播,是要通過電信運營商幫忙,通過運營商的設備,從球場中把信號數據傳輸給衛星,然后通過衛星傳輸給本地電視臺,再轉播出來。
網絡直播,就需要跟互聯網公司合作了,而且跳過了寬帶運營商,這就相當于一個ott。
三德子不太懂,問道:“ott?這是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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