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鳴說走就走,方大同仍然沒放棄,跟在林鳴身后。
他這樣做,愛才只是一方面,還有更重要的兩個原因:他感覺林鳴真的很有紅的潛力,如果把林鳴簽下來,以后紅了,他的收益會很大;他真的很喜歡林鳴的《川都》,希望能成為這首歌的制作人,獻給川都市旅游局。
“兄弟,你真的要考慮考慮。要不這樣,你剛才唱的那首《川都》,你可以跟我去錄個單曲,我把它上線到幾個音樂平臺,看看反響情況。萬一這歌沒多少人聽你也不虧,一旦很多人喜歡,那我們再商量接下來的事情,你看怎樣?”
對于方大同的好意,林鳴是打不得罵不得,只能說:“方先生,你不用再說了,也沒必要跟著我,沒用的。你如果再這樣,就別怪我對你說話不禮貌了。”
林鳴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,方大同怎么說也是個有點身份的人,就不再熱臉貼冷屁股,停下了腳步。
見方大同沒再跟著,孫美意笑著說:“林大哥,現在有那么多記者在找你,有些狗仔隊都發懸賞來找你了,你竟然在我們川都的街上浪,真有你的……”
……
方大同雖然沒有跟上去,但這時他離林鳴和孫美并不遠,孫美意說的話他都聽到了。
頭腦靈活的他突然想到:那女的說有很多記者在找他,他姓林……難道,他是最近名聲大噪的華英雄林鳴?看他的身形,再回想一下他的聲音,還真有可能是林鳴!
方大同看著慢慢遠去的背影,越看越覺得對方就是歌手林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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