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就不是什么大事了,反正提拔一個人對周大銅來說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,之前之所以要取消勞動合同,完全是不想因為這份合同而負上后續的責任。
現在既然程煜都幫著開口了,周大銅也樂得賣程煜一個人情,尤其是程煜不斷強調“承諾”這兩個字的前提下。
“呵呵,我既然跟程大少說過,那當然會算數,我周大銅從來就不是說話不算的人。您吶說的是譚小樹吧,我一會兒就跟礦里打招呼,讓他們跟譚小樹重新簽訂一份勞動合同。他現在不方便工作,就在家繼續養傷。什么時候痊愈,隨時可以回到礦里來。他的情況呢,我也算是知道,發生坍塌事件的時候是下班時間,我們已經為他出了醫療費用。另外呢,礦里還打算近段時間去探望一下他,不管如何,這個事故還是在我們礦附近發生的么。雖然原則上這并非我們的責任,但我們還是想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予以一些經濟上的援助。養傷期間呢,就先發六成的薪水,當然,這會按照新合同工段長的職務去發放。等到他能夠回來上班,再發放全額的薪水。程大少,您吶覺得如何?”
一番話,說的滴水不漏,依舊撇清了全部責任,但也等于是賣給了程煜一個大大的人情。
程煜并不關心這些,他關心的,只是這樣的結果,是否能讓譚午廉痛下決心,心甘情愿的跟自己簽下那份為期長則一年短則半年的實習合同。
而且,他也并不覺得自己因為這件事欠了周大銅什么人情。
賣人情和送人情是兩碼事。
后者,是無欲無求,純粹想要向對方表達自己的善意。
而前者,則是有著利益訴求的。
如果不是因為周大銅很希望借助程煜的公司幫他進行投資,他也絕不會無緣無故的把這個人情送給程煜。
既然跟利益有關...益有關,程煜當然不會覺得自己因此欠下了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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